本报讯
昨天上午,省委政法委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开展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第二次集中学习。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夏阿国、王毅、宋光宝分别就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方面专题作了辅导讲课。他们紧密联系我国的政治制度、基本国情和法治实践,既从理论上系统地阐述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理念的丰富内涵,又从实践上对政法机关如何坚持五个理念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研讨班上,夏阿国就依法治国和服务大局展开了阐述。他指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特别是执法者中培养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执法者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的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他强调,政法工作服务大局,就是要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的法治环境。联系浙江的实际,这个“大局”就是省委提出的“四位一体”的重大战略部署,即:经济建设方面的“八八战略”、政治建设方面的“法治浙江”、文化建设方面的“文化大省”和社会建设方面的“平安浙江”。 王毅在研讨班上也就公平正义、执法为民进行了阐述。他说,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用公平正义的理念武装干警头脑,做坚持公正执法的表率,既是执法的灵魂,也是人民群众的期望。他还说,执法为民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理念概括地说,就是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用执法为民的理念武装干警头脑,做保障人民利益的表率,是政法战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和集中体现。 宋光宝在研讨班上就牢固树立党的领导发表了讲话。他说,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政法工作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强保证。党的领导与其他四个理念有机统一,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完整内涵,发挥着统领和保证作用。他认为,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必须深刻认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坚持党的领导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改造,认真履行党章规定,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同时发挥党委政法委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